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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热评丨当“娃小宗”遭遇“沪小娃”命运多舛的娃哈哈该何去何从

时间:2025-09-29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综合媒体报道,近日,上海娃哈哈饮用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娃哈哈上海水厂)推出“沪小娃”品牌桶装水。该产品与此前其生产的娃哈哈桶装水品类一致,宣传海报中还标注“至真至纯、同宗同源”。这一换标举动的背后,实则是娃哈哈上海水厂与娃哈哈集团的商标使用权纠纷娃哈哈上海水厂对娃哈哈商标的使用权早已到期,而持有该商标的娃哈哈集团明确决定不再续期,无奈之下,娃哈哈上海水厂只能更换品牌标识,继续生产销售桶装水。

  时间线月:彼时,娃哈哈集团要求娃哈哈上海水厂,将一次性桶装水的销售权转让给宏辉公司,而宏辉公司又是宗馥莉实际控制的宏胜集团100%控股。几乎同一时期,娃哈哈集团又发函要求娃哈哈上海水厂停止使用娃哈哈商标,后者虽回函请求沟通,却始终无法联系到宗馥莉本人。后续冲突进一步升级:娃哈哈集团向上海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娃哈哈上海水厂侵犯商标权,该局随即对娃哈哈上海水厂的产品及物资实施查封,导致其工厂全面停产,上下游合作也彻底中断。

  值得关注的是,娃哈哈集团的股东杭州市上城区国资方面,曾专门派调查组前往娃哈哈上海水厂核查情况,并向娃哈哈集团董事会发函,明确表达了对此次商标纠纷处理方式的不认可。

  从股权结构来看,杭州市上城区国资虽为娃哈哈集团第一大股东,但其46%的持股比例并未达到绝对控股。与之相对,宗馥莉通过掌控董事会及员工持股会,实际掌握了娃哈哈集团的决策权。近年来,宗馥莉在对娃哈哈生产、销售全体系进行大刀阔斧重构时,始终在强化自身控制权。

  “沪小娃”的诞生,标志着娃哈哈步入了一段充满未知的“深水区”。根据娃哈哈集团现行股权架构,娃哈哈商标的使用需获得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拥有“否决权”。这意味着,集团三大股东中,任意一方都可否决其他方提出的商标授权动议。

  不幸的是,这种股权设计如今引发了一场惨烈的“负和博弈”:仅持有娃哈哈集团29.4%少数股权的宗馥莉,若想实现对集团的实际控制、推动自身经营目标落地,只能选择在娃哈哈体系之外“另起炉灶”;而对杭州市上城区国资而言,要保障所持股权的分红收益,就必须将集团全体系的利润尽可能留存于娃哈哈集团内部。两边的矛盾不可调和,那就只能“互相否决,各走各路”。

  在明确对手拥有“否决权”的前提下,宗馥莉的应对策略十分清晰:一方面,直接弃用娃哈哈商标,推出新品牌“娃小宗”,并规划至2026年实现300亿元的销售目标这一规模大致相当于娃哈哈集团当前体量的80%;另一方面,对于不愿并入宏胜系的业务单元,不再授予其娃哈哈品牌使用权,甚至通过强力干扰、推动关停等方式,避免其成为“娃小宗”的竞争对手。反观上城区国资,如今已陷入被动:娃哈哈的销售与生产体系已被宗馥莉实际掌控,而娃哈哈商标又缺乏其他可变现的有效途径。

  尽管宗馥莉在此次博弈中占据主动,但当前局面仍是典型的“多输”:对宗馥莉而言,如今饮品市场早已饱和,留给“娃小宗”的市场空间十分有限;更重要的是,旷日持久的股权之争与铁腕转型,已严重影响娃哈哈的市场风评,若“娃小宗”无法拿出过硬的产品品质、合理的定价策略及有效的营销方案,很难获得市场认可。

  回溯娃哈哈商标的否决权设计,其初衷本是通过要求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确保品牌权属的绝对统一,让娃哈哈生产、推广、销售全体系围绕娃哈哈品牌展开,进而保障经营行为符合所有股东的共同利益。在企业上升期,由于各方收益均处于增长状态,这种设计的风险尚不明显;但一旦市场环境恶化,“全员否决权”的弊端便会凸显:企业任何变革都难以推进,股东间的激烈冲突也在所难免。

  此次事件,也为企业产权与控制权的设置提供了重要镜鉴:产权不等于控制权,若要切实保障自身产权权益,就必须掌握与产权比例对等的控制权;若忽视对控制权的把控,最终将难以确保产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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